东阳市吴宁街道中山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局部地块等金泽巷四个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草案公示公告
东自然资规告示[2025]40号
东阳市吴宁街道中山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局部地块等金泽巷四个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
原规划条件东阳市吴宁街道西金泽巷以东张府前巷以南拟出让地块(东自然资规条字2024第31号)指标为:容积率1.5-1.78,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4000-5500 平方米,绿地率30%-35%,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40m(其中建筑高度虚位控制线西侧不大于40米,东侧不大于24米)。
原规划条件东阳市吴宁街道西经泽巷以东环城北路以南拟出让地块(东自然资规条字2024第33号)指标为容积率2.0-3.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4800-7000平方米,绿地率30%-3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70m(其中建设高度虚位控制线西北侧不大于70米,东南侧不大于40米)。
原规划条件东阳市吴宁街道中山路以东张府前巷以北拟出让地块(东自然资规条字2024第34号)指标为容积率2.0-3.2,其中商业面积 5000-8500平方米,绿地率30%-35%,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m,(其中建筑高度虚位控制线西侧不大于80m,东侧不大于60m)。
原规划条件东阳市吴宁街道西经泽巷以东张府前巷以北拟出让地块(东自然资规条字2024第35号)指标为容积率1.8-2.2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2800-4000平方米,绿地率30%-35%,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40m(其中建筑高度虚位控制线西侧不大于40米,东侧不大于24米)。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整改要求和金泽巷拆迁安置指挥部意见,我局于2025年10月22日组织召开东阳市吴宁街道中山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局部地块等金泽巷四个地块规划条件变更专题论证会,会议原则同意对东阳市吴宁街道中山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局部地块等金泽巷四个地块规划条件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为:容积率上限不变,下限统一调整至不小于1.2;建筑限高不变,增加“应满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关要求”;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不变,适当降低下限面积要求;地块五东侧局部用地由政府收储,用地面积相应调整。
现将拟变更的规划条件草案在东阳市政府网站、吴宁街道办事处公开栏及金泽巷指挥部公示栏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涉及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可在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吴宁街道办事处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科反馈;如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在5个工作日内向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或规划编审科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2日
联系地址:吴宁街道办事处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科307
邮 编:322100
联系电话:86860852(吴宁街道办事处)
86655213(规划编审科)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1 日
地块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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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块三3张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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