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8时40分许,东阳市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刘*在调整东阳市白云街道世贸大道*号40号电线杆开关方向时触电,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5月4日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白云街道办事处成立东阳白云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4·2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事故调查。通过事故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阅收集相关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东阳白云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4·29”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因从业人员违章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东阳市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EEBMBXB,成立于2019年12月05日;住所:东阳市巍山镇六怀工业区工业大道98号1号楼1层;法定代表人:孔*,负责公司财务和办公室;总经理:徐*,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注册资本:418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器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东阳市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从业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但无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记录。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4月28日晚,东阳市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安排员工刘*、唐*、韦*到东阳市白云街道世贸大道40号安装电线杆开关的上引线。4月29日上午,刘*等3人带着安装所需的三根上引线到达现场。8时许,刘*和韦*爬上40号电线杆,刘*看到40号电线杆开关方向(朝西)与旁边其他电线杆开关方向(朝北)不一致,刘*对该电线杆开关方向进行调整(由于要将整个电线杆开关方向调整到位,需要将电线杆开关上的下桩电缆线头拆下来,将电线杆开关方向调整到位后再将下桩电缆线头接回)。8时40分许,刘*在未进行验电情况下直接用扳手拆除电线杆开关上的下桩电缆线头时不慎触电,唐*、韦*等人立即将其从电线杆上救下,并平放于地面,实施人工呼吸急救措施。9时11分许,120救护车将刘*送至东阳市人民医院抢救。5月4日12时52分,刘*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诊断为电击伤,呼吸心跳骤停。
(四)事故现场情况
经现场勘察,事故地点位于:东阳白云街道世贸大道*号,远疆天域小区对面10kv家居571线40号电线杆。40号电线杆西边20米处为40+1号电线杆,两根电线杆均有一根下桩电缆线通入远疆天域小区形成电回路。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具体情况如下:
死者刘*,男,壮族,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镇*****。系东阳市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电力安装工。
2.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60.5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情况
(一)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唐*、韦*等人立即将刘*从电线杆上救下,并平放于地面,实施人工呼吸急救措施。唐*立即拨打120,120及时到场将刘*送至东阳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现场应急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二)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
1.医疗救治情况:4月29日9时11分,刘*由120救护车送至东阳市人民医院救治,5月4日12时52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2.善后情况:8月21日,东阳市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已按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赔偿款项。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刘*违反公司电力安装操作规程,未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接地→挂牌→封线”五步流程,未予以验电直接进行作业,被回流电击伤。
(二)间接原因
东阳市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从业人员“未执行验电流程”等违章作业事故隐患。
四、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处罚的人员
刘*,男,东阳市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电力安装工,违反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东阳市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从业人员“未执行验电流程”等违章作业事故隐患。建议由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徐*,男,东阳市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未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未有效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议由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五、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加强涉电作业管理,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东阳市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本起事故的教训,深入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涉电作业相关管理规程,加强涉电作业审批,确保涉电作业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严格落实涉电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教育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保障安全生产。
(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项目安全检查工作,强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涉电等危险作业内容的安全巡查力度,落实项目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现场安全管理得到落实,通过技术、管理等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东阳白云腾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4·2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