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bet体育_篮球比分直播@

图片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卫生健康局 >> 卫生健康 >> 行政处罚类事项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催告书》送达公告(东阳市茗楠理发店(个体工商户))

发布日期:2026-02-14 10:01 来源: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东阳市茗楠理发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E,经营者:卢明星,居民身份证号:3412******0707****:

你经营的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街道城南社区双岘路36号一楼西边的东阳市茗楠理发店(个体工商户)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为顾客提供理发服务,你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2025年8月7日依法对你作出:1、警告;2、罚款人民币28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卫公罚〔2025〕41号),但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因本局无法联系到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文号:东卫公催[2026]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2800.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2800.00元,合计人民币5600.00元整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东阳市卫生健康局,地址:东阳市人民路79号。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东阳市人民路72号东阳市卫生监督所四楼法制科进行陈述和申辩。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