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及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以下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现公告注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缴回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清单.xlsx
东阳市市场监管局
2026年3月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