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3MB15028110/2026-1010528792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 发布机构: |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09 |
| 文号: | 东土资[2008]268号 | 文件登记号: | - |
| 有效性: | 废止 |
188bet体育_篮球比分直播@:印发《东阳市农村私人建房报批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 ? ?《东阳市农村私人建房报批工作若干规定》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9月12日
? ? ? ?东阳市农村私人建房报批工作若干规定
? ? ? ?为加快农村私人建房报批进度和提高报批质量,现就有关农村私人建房报批工作,作如下规定:
? ? ? ?一、农村私人建房一般规定
? ? ? ?1、报批户必须提供户口本,土管员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写上“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
? ? ? ?2、子女新立户报批时,应提供父母及有房屋产权关系的叔伯和兄弟等宅基地使用情况及分家契约。有土地使用证的应提供土地使用证;确实无法提供土地使用证和相关资料的,应由村、镇乡(街道)出具证明,并经所在地国土所进行权属调查、实地勘测、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国土所公章对土地使用面积予以确认。
? ? ? ?二、农村私人建房特殊情况的报批规定
? ? ? ?1、入伍二年以上的现役军人,立户报批或分家析产时应提供市人武部和部队团级单位以上政治处证明,证明是二级(含二级)以下士官或是义务兵身份。
? ? ? ?2、离婚人员的报批:
? ? ? (1)离婚后女方无房的,可批一规划间;离婚后女方带子女无房的,可批二规划间。
? ? ? (2)离婚后男方无房的,可批一规划间;离婚后男方带子女无房的,可批二规划间,再婚后可正常报批。
? ? ? ?三、立户报批年龄规定
? ? ? ?立户年龄按《东阳市土地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即:男性农村村民22虚岁,女性农村村民(无儿户)21虚岁;单身男性村民57虚岁以上(含本数)、单身女性村民52虚岁以上者(含本数)、有兄弟姐妹的女性残疾者36虚岁以上,申请立户限批一规划间;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旧村改造的立户年龄放宽到19虚岁,执行的时限一般为三年,超过时限的按正常立户年龄办理报批手续。
? ? ? ?四、原有房屋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
? ? ? ?1、宅基地面积计算以土地登记为准,但批基建房时发现土地登记弄虚作假、漏登、错登、分家析产超过规定面积等情况的,按审查面积为准。兄弟中有非农业户口的,其宅基地面积按留足长辈份额后的平均面积计算,如按自然间分,计算兄弟之间宅基地面积时,半间相差5平方米以内、一间相差8平方米以内的不予扣除。
? ? ? ?2、旧房三户(不含本数)以上的通道、走廊、堂屋等公共分摊面积,留房时不计算面积;拆建报批的可计算面积;小公有堂屋拆建报批的面积以土地证登记为准,并以土地登记人为代表凑规划间单独报批,不再分摊计算拆批面积。
? ? ? ?3、子或女单独立户报批,父母原则上可以留33平方米。如留一自然间的,面积不得超过41平方米,按新批规划间留房的,不得超过36平方米。
? ? ? ?4、儿子(或女儿)单独立户的,原则上留房面积100平方米。按自然间或新批规划间留房的,最高不得超过108平方米。
? ? ? ?5、男性57虚岁以上,女性52虚岁以上,无人口发展因素的老人要求拆建的,单人旧房面积不足一规划间的,可批一规划间;二人旧房面积不足一间半规划间的,可批一间半规划间。原有面积单人在一规划间、二人在一间半规划间以上的,按原面积凑规划间审批,超过最高额扣至最高额。
? ? ? ?6、男方(本县)到女方落户的,原籍已立户审批过宅基地的要一并计算宅基地面积。
? ? ? ?五、农居混合户拆建报批规定
? ? ? ?1、父母为农民,子女为居民的,原房屋面积不足二规划间的,可批二规划间;超过二规划间的,按原面积凑规划间审批;超过最高额的,扣至最高额。
? ? ? ?2、父母为居民,子女为农民的,子女不到立户年龄,原房屋面积不足二规划间的,可批二规划间;超过二规划间的,按原面积凑规划间审批;超过最高额的,扣至最高额。子女到立户年龄时可正常报批。
? ? ? ?3、夫妻一方为非农,子女为非农业户口的,原房屋面积不足二规划间的可批二规划间,超过二规划间的按原面积凑规划间审批,超最高额的扣至最高额。
? ? ? ?六、国有住宅用地的拆建报批规定
? ? ? ?1、通过招拍挂等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用地,报批时不计算宅基地面积。
? ? ? ?2、以补交出让金的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用地,报批时一并计算宅基地面积。
? ? ? ?七、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庄的报批规定
? ? ? ?1、儿子(无儿子户的其中一个女儿)达到立户条件的,其祖父母、父母、儿子(无儿子户的其中一个女儿)各为一户审批建房。
? ? ? ?2、被拆迁户原住宅面积超过《东阳市土地管理实施细则》(2002年7月1日)规定限额标准的,每户按原住宅面积(凑规划间)审批。被拆迁户原住宅面积超过(《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5条规定最高面积标准的,每户使用耕地的(凑规划间)在一百二十五平方米内审批,使用其他土地的(凑规划间)在一百四十平方米内审批。
? ? ? ?3、缺房户或无房户,其父母批一规划间,祖父母每人批半规划间。
? ? ? ?4、此前已经办理拆迁报批的建房户,且面积被扣除的不再另新办理审批手续。
? ? ? ?5、为了节约集约用地,符合审批建房规定的农村村民(居民),鼓励多户合并建造多层或小高层楼房,可按批准的住宅用地占地面积的3倍,安排平面式公寓(套房)的建筑面积。
? ? ? ?八、其他规定
? ? ? ?1、审查同意旧房报批拆移建的,各国土所应书面通知报批的农户,三个月内拆除旧房。农户在领取农村私人建房批准件前,必须提供拆除旧房证明,经办土管员实地踏勘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国土所公章。
? ? ? ?2、村委会意见栏中必须由村支书、村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四邻意见栏中,必须签署四邻意见并盖章,邻居不同意签章的必须经村两委会同意并向村民公示后加盖村委会和镇乡街道公章。
? ? ? ?3、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此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