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佳意服装有限公司:
因本机关调查你单位涉嫌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一案时,你单位下落不明,用规定的各种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东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44号),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10日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理决定书》(东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44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理决定书》(东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44号)
联系人:樊樾、王莎丽
联系电话:0579-86620605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江滨北街18号社会治理中心3楼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
附件: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东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44号
东阳市佳意服装有限公司:
当事人:东阳市佳意服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E82B53X,法定代表人:叶怀海,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临江社区湖莲西街333号D区1号楼5楼(自主申报)
案由:东阳市佳意服装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认定的事实:经本机关调查核实,当事人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未支付康小方7379元、杨艳13303元、周远恩2296元、苗双娣3098元、王立凤2073.6元工资,且经责令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
证据:证据一:执法人员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的工商登记公示信息和从东阳市 公安局调取的法定代表人叶怀海的人口信息各1份,证明当事人是依法成立的主体,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
证据二:康小方的调查笔录、康小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康小方提供的资料、杨艳的调查笔录、杨艳的身份证复印件、杨艳提供的资料、周远恩的调查笔录、周远恩的身份证复印件、周远恩提供的资料、苗双娣的调查笔录、苗双娣的身份证复印件、苗双娣提供的资料、王立凤的调查笔录、王立凤的身份证复印件、王立凤提供的资料。共同证明了康小方等人曾在东阳市佳意服装有限公司工作,投诉上班期间工资还有康小方7379元、杨艳14803元、周远恩2296元、苗双娣3598元、王立凤2073.6元未发一事;
证据三:本机188bet体育_篮球比分直播@:2024年4月3日公告,2024年4月18日送达的东人社询字〔2025〕83号《询问通知书》1份。证明了当事人逾期未提供未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明,未来接受询问一事;
证据四:本机188bet体育_篮球比分直播@:2024年4月24日公告,2024年5月12日送达的东人社改令字〔2025〕216号《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1份。2025年5月28日杨艳提供的工资收款凭证。2025年6月21日杨艳和苗双娣提供的工资收款凭证。证明了在用人单位逾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未拖欠工资的,本机关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资料认定事实,责令当事人限期支付康小方等人工资,当事人逾期仍未支付康小方7379元、杨艳13303元、周远恩2296元、苗双娣3098元、王立凤2073.6元的事实。
本机188bet体育_篮球比分直播@:2025年6月6日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2025年6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东人社理告字〔2025〕第000046号《行政处理告知书》,告知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内容,当事人逾期未来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内容。2025年6月21日,杨艳和苗双娣提出收到过当事人工资:杨艳1000元、苗双娣5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决定给予当事人下列处理(行政处理内容,履行清偿财产义务和期限):责令当事人自收到处理决定文书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康小方工资7379元加付赔偿金3689.5元、支付杨艳工资13303元加付赔偿金6651.5元、支付周远恩工资2296元加付赔偿金1148元、支付苗双娣工资3098元加付赔偿金1549元、支付王立凤工资2073.6元加付赔偿金1036.8元。
以上工资共计28149.6元,赔偿金共14074.8元,工资加赔偿金共计42224.4元。
如对本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东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武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未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
一审:樊樾
二审:王莎丽
三审:王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