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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民政局标准地名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20 16:48 来源: 东阳市民政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等地名备案公告制度的有关规定,“黉宇大道地名已于2024915日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东政函〔202478 号),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黉宇大道 Hóngyǔ Dàdào):北起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南门,南止 211 省道,途经水明街、东后里村、金华海关东阳市监管点,长 431 米,宽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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