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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对《加快东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22年修订)》(东政办发〔2022〕24号)实施后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82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88bet体育_篮球比分直播@:印发〈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升我市现代物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使物流业真正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加快东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22年修订)》(东政办发〔2022〕24号)。 一、主要内容 (一)评价对象 全市范围内物流企业全部列入评价。 (二)内容 1.加大网络货运平台支持力度。对引进和培育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按平台企业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100%予以奖励;对网络货运平台营业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的奖励。 2.加大对项目投资支持力度。对物流企业(站场)当年改造提升投资额达到200万元,给予投资额5%的奖励,最高200万元。 3.加大对规上企业支持力度。对首次纳入规上企业(主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统计范围的物流企业,以地方贡献额为限,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4.鼓励企业规模上台阶。对从事货物运输(含货运站场经营)、仓储及智能物流网络建设的物流企业,年营业额首次达到25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25万元、50万元。 5.鼓励企业购置车辆。对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年实际购置营运货车、冷链运输车、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车辆吨位4.5吨以上且在我市办理道路运输证,以机动车销售发票为依据)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根据全年车辆购置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奖励: 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含200万):5%; 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300万):7%; 300万元以上:9%。 规上企业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规下企业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6.招引优质物流企业。对新注册的物流企业,地方综合贡献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前三年按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的8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 7.在东阳实际经营的物流企业,被首次评为国家2A、3A、4A、5A级,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7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升档的实行补差计奖。 8.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评定年度全市物流企业三强(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每家奖励5万元。物流企业三强的具体评定细则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同家企业5年内不重复奖励、与其他部门制定奖励政策不重复奖励)。 9.支持城市物流发展。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符合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示范项目的,按其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建、装修部分)的9%、7%、4%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70万元。 10.大力推动智慧物流、金融物流、保税物流等业态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模式和物流企业联盟等创新,对列入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和创新工程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奖励。 11.鼓励物流企业在东阳堆场提还空箱,年提还箱量(拆空还箱不计入)达到500个(含)以上标箱的,给予承运的物流企业每个标箱200元的提还箱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2.支持和培育国际货代企业发展,加大“义新欧”班列、海铁联运班列业务扶持,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物流行业的发展呈现出较为不均衡的状态,多以小企业为主,纳税额普遍较低,规上企业数量少。在物流企业的三强评比中,常常出现相同几家企业重复上榜的情况。 (二)近三年针对场站建设、新注册的物流企业、支持城市物流发展的等项目一直未申报,限制了政策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三、下步调整思路 1.根据《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的《加快东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鼓励物流企业集聚发展、联动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