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投资类)服务指南
一、受理条件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设计规范、标准以及强制性条款; 二、符合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要求; 三、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以及相关的专业规划要求; 四、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资源利用、节能等工程措施; 五、符合社会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等要求; 六、交通、水利项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单独选址的项目出具,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项目除外)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或相关专业规划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
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 | 电子 | 必要 | |
所需的资金来源支持文件 | 电子 | 必要 | |
申请文件 | 电子 | 必要 | |
水利、交通项目需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三、申请接收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 夏令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冬令日(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9-86924478、0579-86924473
办理地点: 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东阳市江北街道艺海北路388号(总部中心))C幢三楼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区(一)CC02-CC04窗口;
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1、项目业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收文进行形式审查 3、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4、出具批复文件
五、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5工作日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投资类)服务指南
一、受理条件
本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政府会议纪要、抄告单或市领导批示其中一项或几项
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电子 | 必要 | |
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有关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抢修占用、小面积占用等不需要提供)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文件 | 电子 | 必要 | |
财政部门的出资意见,涉及贷款的并需提供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涉及举债的,应当由财政部门对债务风险进行评估 | 电子 | 必要 | |
水利、交通项目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 电子 | 非必要 | |
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单独选址的项目出具,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项目除外)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三、申请接收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 夏令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冬令日(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79-86924478、0579-86924473
办理地点: 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东阳市江北街道艺海北路388号(总部中心))C幢三楼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区(一)CC02-CC04窗口;
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1、项目业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收文进行形式审查 3、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4、出具批复文件
五、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3工作日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投资类)服务指南
一、受理条件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会议纪要、抄告单或市领导批示其中一项或几项
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项目建议书 | 电子 | 必要 | |
项目建议书报批文件 | 电子 | 必要 | |
所需的资金证明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三、申请接收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 夏令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冬令日(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9-86924478、0579-86924473
办理地点: 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东阳市江北街道艺海北路388号(总部中心))C幢三楼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区(一)CC02-CC04窗口;
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1、项目业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收文进行形式审查3、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4、出具批复文件
五、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3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