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6-28 14:37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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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途径:
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与部门移交、监测报告等。
救济途径:
如不服我局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