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6-16 16:05

信息来源: 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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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88bet体育_篮球比分直播@: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20号)和《浙江省水利厅188bet体育_篮球比分直播@: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水法〔201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188bet体育_篮球比分直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19年底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在我局全面推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水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留痕可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明确,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各单位要通过政务服务网、部门网站、办事大厅公告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对水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进行公示。

1.强化事前公开。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188bet体育_篮球比分直播@、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水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各单位根据职责,梳理公布本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

2.规范事中公示。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提倡以佩戴水政监察胸卡等方式,全程公示执法身份;要按《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范执法用语,做到标识统一、仪表端庄、举止规范;要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3.加强事后公开。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示时间最长为5年,对于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当事人已及时纠正的行政处罚,可以适当缩短公示时限,但最短不得少于1年。完善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单位根据水利部组织制定的统计指标,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各单位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水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经规范整理后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文字记录。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受理申请、现场执法检查、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听证、执法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文字记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运用水利部或者省司法厅制定的执法文书格式参考文本。

2.规范音像记录。各单位按照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详见附件),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

3.严格记录归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法律文书、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结合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执法办案平台等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化记录存储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存储。

4.发挥记录作用。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解决行政争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维护执法人员正当执法行为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全过程信息调阅制度,确保作出执法决定前,审核各环节文字记录的同时可在必要情况下调阅相应的音像记录资料。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明确审核机构。我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为法制与水资源水保科,法制审核人员为法制与水资源水保科科室人员,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

2.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应当进行法制审核。具体审核事项清单详见附件。

3.明确审核内容。法制审核机构要明确审核要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4.明确法制审核流程。我局已参照省厅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详见附件),明确法制审核的方式、程序、时限等内容。各单位按流程图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5.明确审核责任。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相关人员在法制审核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长是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有计划地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实务研讨、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建立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场地和经费,要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和执法工作经费需求报市府列入财政预算。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省大数据中心,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要加快推进先进技术运用,加大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监管手段的运用,充分利用 “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资源,逐步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实现对水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


附件:1.?东阳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2.?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

3.?东阳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4.?东阳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附件1

东阳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执法事项

记录内容

记录载体

记录场所

备注

1

行政处罚

现场检查

对进入检查场所、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实地检查过程进行记录

执法记录仪

检查现场


2

行政处罚

调查取证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调取证据过程进行记录

执法记录仪

取证现场


3

行政处罚

询问当事人或有关人员

对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询问事项及被询问人的权利、询问过程进行记录

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

办公场所或者询问人所在地

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

4

行政处罚

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物品编号、名称、规格或者地址、数量或者面积以及登记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

取证现场


5

行政处罚

陈述、申辩

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全过程记录

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

办公场所或者执法现场

当事人采取书面陈诉申辩的,不进行音像记录

6

行政处罚

对责令改正情况的现场核查

对改正的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执法记录仪

核查现场


7

行政处罚

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

对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份、进入调查取证场所、当事人拒绝接受检查的全过程进行记录。

执法记录仪

检查现场


8

行政处罚

留置送达

对邀请基层自治组织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全过程进行记录

执法记录仪、摄像机

送达现场


9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决定

对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具体情况、当事人享有的权力和查封扣押问过程进行记录

执法记录仪

查封扣押现场




附件2

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使用执法音像设备,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有效减少行政争议,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结合水利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浙江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所列执法事项时,应当使用执法音像设备进行音像记录。

第三条??水执法人员在使用执法记录设备之前,应当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故障,主电池和备用电池电量充足,并按照当前日期时间调整好设备时间

第四条??使用执法音像设备进行记录时,语音、录像应同步摄录,确保视听资料全面、客观、合法、有效。

第五条??使用执法记录音像设备进行记录时,执法人员一般应事先告知当事人本次执法过程将全程音像记录,并文明规范使用执法行为用语。

第六条??执法音像设备的使用机构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配备的执法记音像记录设备,严禁违反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执法记录设备,严禁私自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七条??使用执法音像设备的执法人员,负责对执法音像设备录制的视听资料逐日逐案进行存储,按日整理成影像资料集中交由执法机构确定的人员归档保存。

第八条??对执法记录音像设备录制的视听资料应采取输入数据库保存等方式完整留存,任何人不得对原始记录的数据进行删节、修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执法记录的内容。

第九条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执法记录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管理。

第十条??纪委、监察委等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视听资料的,应当予以配合,并由保管人对查阅人、查阅事由、查阅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不按规定进行执法音像记录、私自使用、处理、公开执法音像记录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3

东阳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执法项目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1

行政许可

拟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申请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初稿)》《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初稿)》及其情况说明

不予行政许可、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是否清楚,依据是否准确,理由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2

行政许可


承办机构认为应当提请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申请书》《核查笔录》《行政许可决定书(代拟稿)》及其情况说明

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调查核实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准确,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3

行政处罚

拟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8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初稿)》和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4

行政处罚

拟做出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前项规定数额的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初稿)》和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5

行政处罚

拟做出给予吊销许可证决定的

《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初稿)》和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6

行政处罚

经听证程序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终结报告》《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初稿)》和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7

行政处罚

案件承办机构认为应当提请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初稿)》和询问笔录、检查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8

其他类

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执法事项

《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函(初稿)》和案件情况调查报告、涉嫌犯罪案件有关材料、涉案物品清单

涉嫌犯罪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调查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附件4

东阳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