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5-27 09:19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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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途径:
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电话:12345
2.救济途径:如不服我局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