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筹集合计2.5万套(间)。
2、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筹集1000套(间)。
3、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筹集1000套(间)。
4、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筹集2000套(间)。
5、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筹集7000套(间)。
6、利用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筹集5000套(间)。
7、其他方式建设,筹集9000套(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