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东阳市中小学名优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造就一批“师德修养良好、教育理念先进、专业素养厚实、科研能力较强、社会口碑较高”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将《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教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日
东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 ? ? ? ? ? ? 2020年7月2日印发
附件
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教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东阳市中小学名优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造就一批“师德修养良好、教育理念先进、专业素养厚实、科研能力较强、社会口碑较高”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东阳市骨干教师(班主任)、教坛新星、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等。
二、考核机构
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牵头组成名优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考核工作具体事宜。
三、考核形式
名优教师考核采用学年度考核,依据《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教师考核实施细则》(详见附件),所在单位结合学年度考核填写综合考评意见,考核小组审核,报市教育局复查评价。
四、考核内容
㈠总体评价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敬业奉献,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坚持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岗位。积极探索,研究和实践教学创新,任教课程与原申报专业相符或相近,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工作任务。担任校级领导和中层职务的名优教师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安排的送教、支教及对口帮扶助教等工作和任务,为全市教育均衡发展、内涵发展出力。
4.主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按照市、区域教研、学校安排,每年有计划、有目标地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做好带徒指导工作。
5.刻苦钻研教学业务,主持或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总结提炼教学经验和成果,撰写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和研究报告。
6.认真参加教师专业培训和名优教师专项培训,拓展专业视野,提升教育理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提高专业水平。
㈡量化考核
具体要求详见《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教师考核实施细则》
五、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㈠名优教师离开学校教育教学岗位的,骨干班主任不再担任班主任工作,相关荣誉称号自调离的次月起自然终止。
㈡名优教师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带头作用,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学校或组织人事科进行诫勉谈话。未能改正缺点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取消名优教师荣誉称号。
㈢名优教师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有关程序取消名优教师荣誉称号:
1.考核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2.学年度师德考核或教职工考核不合格的;
3.体罚学生的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4.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5.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6.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7.擅自离岗的;
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9.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罚的;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消其荣誉称号的。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1.名优教师学年度考核采用量化考核,年度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总分85分(包括85分)以上为优秀,60-8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名优教师学年度考核结果有不合格的,取消名优教师荣誉称号。
2.市教育局将建立名优教师数据库,健全考核档案,及时了解名优教师岗位履职和专业发展动态。
2020年7月